盘锦市卫生健康委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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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1-25 19:43作者:盘锦市卫生健康委

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们:

日前,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采取“依法防治、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科学合理”的原则,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控工作。

新春佳节之际,向广大市民朋友致以新春问候。倡议广大市民朋友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与我们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同时,温馨提示大家,在欢度佳节的时候,积极采取科学的预防措施,保护自己和家人、朋友的健康。


一、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1.保持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时请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蔽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3.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

4.坚持良好安全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5.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哪些症状


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一周后恢复。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三、什么情况下需要就医


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近日,从武汉(包括湖北省其他地区)返回或途径武汉返回盘锦的市民,自行居家观察2周,与家人分室居住,家里每天早晚各通风一次,每次30分钟。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外出尽量戴上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立即戴上口罩,到发热门诊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果自行前往就诊有交通困难,可联系当地县区疾控中心。

广大市民朋友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关键是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只要我们携起手来,科学防控,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取得防控工作的全面胜利。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祝广大市民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