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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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6-28 10:40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一、就诊服务指南

1.门诊挂号

患者门诊就医前,需先挂号

1.1   需提供要件

患者身份证资料来源:就诊人

医保卡资料来源:就诊人

   1.2   办理路径

窗口:门诊大厅3-8号缴费窗口

自助:自助机挂号

微信关注“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公众号

1.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4   温馨提示:

病、慢病、工伤、高值患者,必须在窗口挂号挂号票两日内有效。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方式,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638,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2.门诊就诊

挂号后,凭就诊卡或挂号票上的就诊条码,到就诊科室所在候诊区的报到机处扫码报到,等候叫号就诊

2.1   需提供要件

①就诊卡、挂号票资料来源:就诊人

②网上挂号患者,需提供就诊条码资料来源:就诊人

2.2   办理路径

窗口办:门诊部诊室(具体地点见挂号凭证)

2.3   办理时限挂号票有效期内(两日内)

2.4   温馨提示

①过号需重新扫码报到。

②检查、化验出结果后,需重新报到,等候叫号就诊。

③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638,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3.门诊检查、化验

医生开具申请单后,先交费,再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化验。

3.1   需提供要件

挂号票资料来源:就诊人

收据资料来源:就诊人

③检查、化验申请单资料来源:就诊科室医生

3.2   办理路径

窗口办门诊大厅3-8号缴费窗口

自助办自助机缴费

微信关注“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公众号

3.3   办理时限

①检查:根据预约的检查时间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

②化验:一般项目就诊当日即可进行化验;特殊项目以医生告知的化验时间为准。

3.4   温馨提示

①检查、化验应在交费后一个月内完成。

②网上挂号、交费的患者,无纸质挂号票、收据,可提供公众号挂号、交费记录。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掌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 7650638,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4.急诊分诊挂号

患者就医前,需先到急诊分诊台分诊,再到挂号处挂号。绿色通道患者直接进入急诊进行就诊、抢救。

4.1   需提供要件

患者身份证资料来源:就诊人

医保卡(无以上证件可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资料来源:就诊人

4.2   办理路径

窗口办:急诊大厅缴费窗口

自助办:自助机挂号

掌上办微信关注“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公众号

4.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4.4   温馨提示

根据患者急危重进行分级、分区,必要时给予患者开通绿色通道。

②挂号票两日内有效。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719,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5.急诊就诊

挂号后,按照分诊护士分级分科进入相应诊室进行就诊、抢救。危重患者由护士安排优先就诊。

5.1   需提供要件

①就诊卡、挂号票资料来源:就诊人

②网上挂号患者,需提供就诊条码资料来源:就诊人

5.2   办理路径

窗口办:急诊大厅(具体地点见挂号凭证)

5.3   办理时限挂号票有效期内(两日内)

5.4   温馨提示

大病、慢病、工伤、高值患者,必须在窗口挂号

绿色通道患者在得到有效救治后,需由家属尽快补交费用。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719,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6.急诊检查、化验

医生开具申请单后,先到急诊挂号处交费,采血、心电图、输液等相关检查在急诊大厅进行,急诊检验急诊CT、DR在急诊楼二楼。

6.1   需提供要件

挂号票资料来源:就诊人

②缴费收据资料来源:就诊人

③检查、化验申请单资料来源:就诊科室医生

6.2   办理路径

窗口办:急诊大厅(具体地点见挂号凭证)

6.3   办理时限:

①检查一般项目就诊当日即可进行检查,特殊项目当日不能进行的,需到相关科室预约完成。

②化验:急诊检验立即进行;最短时间内出结果。

6.4   温馨提示:

血标本化验结果在急诊分诊台对面的自助打印机自助打印,CT结果在2楼CT室自助机自助打印。

②网上挂号、交费的患者,无纸质挂号票、收据,可提供公众号挂号、交费记录。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719,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7.120费用补交

办理120费用补交业务。

7.1   需提供要件

①患者身份证资料来源:就诊人

②社会保障(无以上证件可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资料来源:就诊人

③120押金单资料来源:120医护人员

7.2   办理路径

窗口办:急诊大厅

7.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7.4 温馨提示:

如需开具死亡证明,退完押金后在护士站领取死亡证明再到诊室找相关医生开具。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719,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8.办理入院手续

患者门诊或急诊就医后,由医生开具入院通知书办理。

8.1   需提供要件

①患者就诊卡资料来源:就诊人

医保卡资料来源:就诊人

入院通知书资料来源:就诊科室医生

8.2   办理路径

窗口办:住院部窗口1或2号

8.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8.4   温馨提示:

患者需要在医生开具入院通知书6小时内办理入院手续,超过时限需重新开具入院通知书。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762,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9.办理出院结算

由医生开具出院诊断证明书后办理。

9.1   需提供要件

①患者院通知书(资料来源:就诊科室医生

出院诊断证明书(资料来源:就诊科室医生

③患者社会保障卡资料来源:就诊人

④缴费凭证资料来源:就诊人

9.2   办理路径

窗口办:住院部窗口3、4、5

9.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9.4   温馨提示:

结算后钱款当场点清;如预交金收据丢失,请携带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结算手续。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332,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10.住院发票打印

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已使用电子发票,根据患者提出需求更换财政发票,可重新打印。

10.1   需提供要件

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住院缴费凭单资料来源:就诊人

10.2   办理路径

窗口办:住院部窗口3、4、5

10.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0.4   温馨提示:

开具财政发票只能更换一次,丢失后不能补打。电子发票请微信登录辽油宝石花医院公众号查看。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332,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11.手术服务

    为住院患者提供围手术期的相关医疗服务

11.1   需提供要件

①患者身份证资料来源:就诊人

②医保卡资料来源:就诊人

③既往诊疗资料等资料来源:就诊人

11.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相应临床科室病房

11.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有良好的就医体验,请严格遵守探视制度等入院规则,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12.投诉举报服务

为患者提供就医服务问题医疗问题医德医风收受红包等投诉举报服务。

12.1   需提供要件

对于投诉举报事项的证明材料,包括病历资料、影像、录音及其他文字材料(资料来源:就诊人)

被投诉人科室、姓名及投诉内容资料来源:就诊人

12.2   办理路径

窗口办工作日8:00-17:00医患协调部门诊楼与发热门诊之间高压氧科楼下

12.3   办理时限:
能够当场核查处理的,立即处理。
需调查核实的,于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
需多方协调,组织开会讨论的,于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

1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330,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二、其他业务服务事项

13.住院病历复印

出院7个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后,方可进行病历复印。

13.1   需提供要件

(1)网上预约:根据提示提供证件照片资料来源:就诊人

(2)窗口办理需提供: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资料来源:就诊人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资料来源:就诊人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资料来源:就诊人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资料来源:就诊人

公安、司法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资料来源:办件人

b.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来源:办件人

c.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资料来源:办件人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资料来源:办件人

13.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总院病案楼一楼复印室

掌上办:(仅限患者)

微信公众号“通用技术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

智慧就医—互联网医院—住院服务—病历复印

13.3   办理时限:提交申请后24小时内复印完毕

13.4   温馨提示:

①公检法等部门不可网上预约,请携证件窗口办理。

②死亡病历不可网上预约,请携证件窗口办理。

③确需到窗口,请务必在7个工作日后办理,避免因病历无法复印造成二次往返。

④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掌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 7650536,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14.患者信息更改证明

患者或家属去医院找住院科室主治医生开具《患者信息更改证明》(住院时间过久,找曾经住院科室现任主任开具)一式两份,医生及科主任签字盖章。

14.1   需提供要件

①更改信息患者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资料来源:办件人

②已签字盖章的《患者信息更改证明》资料来源:就诊科室医生

14.2   办理路径

窗口办:行政楼医务部106房间

14.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4.4   温馨提示:

证明仅限更改患者个人信息错误。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108,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开具患者病情介绍信

    为患者提供开具病情介绍信业务。

15.1   需提供要件

携带交警大队开具介绍信(带交警大队公章)资料来源:办件人

15.2   办理路径

窗口办:行政楼医务部106房间

15.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5.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108,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交通肇事患者办理补助金

为交通肇事患者提供补助金办理业务。

16.1   需提供要件

①交通肇事补助申请表资料来源:保险公司提供给办件人

②患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资料来源:办件人

16.2   办理路径

窗口办:行政楼医务部106房间

16.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6.4   温馨提示:

交通肇事助申请表由主治医师填写抢救前诊断,抢救后诊断,其余不可由医师填写否则申请表作废。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108,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门诊麻醉药品专用卡办理、更换

为患者办理开具门诊麻醉药品相关服务。

17.1   需提供要件

①患者既往病历资料来源:办件人

②患者社会保障卡资料来源:办件人

③患者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来源:办件人

17.2   办理路径

窗口办:

①到门诊部疼痛科挂号,疼痛科医师开具诊疗证明,至门诊部服务台购买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专用门诊病历。

②将诊疗证明、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专用门诊病历、患者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行政楼医务部106房间进行麻醉药品专用卡办理。

17.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7.4   温馨提示:

卡有效期三个月,更换麻醉药品专用卡需携带旧卡和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至行政楼医务部106进行更换。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108,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18.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推断)补开

为原死亡证明书签字家属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推断)》补开的服务。

18.1   需提供要件

有死亡证明复印件的请携带复印件。资料来源:办件人

尚未销户,死亡证明丢失的,补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死者户口本或身份证及死亡病案证明补办,只允许补一次。资料来源:办件人

18.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疾病预防控制管理部

18.3   办理时限:补开手续,仅限于工作日咨询和办理

18.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5300427- 7817160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三、医保业务事项

19. 门诊慢特病即时认定

为患者提供门诊慢特病即时认定服务。

19.1   需提供要件

《盘锦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表》一份资料来源:就诊科室医生

②患者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效红印章)及相关材料一份资料来源:就诊人)

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一份(正面)资料来源:就诊人)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资料来源:就诊人)

19.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病案室楼309房间

19.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9.4   温馨提示:

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期有时间限制,待遇到期后需重新办理才能享受待遇。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350,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门诊高值药品“双通道”认定

为患者提供门诊高值药品“双通道”认定服务。

20.1   需提供要件

《盘锦市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药品使用评估认定表》一份资料来源:就诊科室医生

相关病历材料资料来源:就诊人)

社会保障卡原件资料来源:就诊人)

20.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病案室楼309房间

20.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20.4   温馨提示:

高值药品的审批有效期为12个月,超过12个月后需要重新办理。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350,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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