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门诊麻醉药品专用卡办理、更换1530
发表时间:2023-06-17 22:28 17.门诊麻醉药品专用卡办理、更换 为患者办理开具门诊麻醉药品相关服务。 17.1 需提供要件 ①患者既往病历(资料来源:办件人) ②患者社会保障卡(资料来源:办件人) ③患者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来源:办件人) 17.2 办理路径 窗口办: ①到门诊部疼痛科挂号,疼痛科医师开具诊疗证明,至门诊部服务台购买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专用门诊病历。 ②将诊疗证明、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专用门诊病历、患者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行政楼医务部106房间进行麻醉药品专用卡办理。 17.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7.4 温馨提示: ①麻卡有效期三个月,更换麻醉药品专用卡需携带旧卡和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至行政楼医务部106进行更换。 ②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108,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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