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门诊高值药品“双通道”认定1535
发表时间:2023-06-17 22:26 20.门诊高值药品“双通道”认定 为患者提供门诊高值药品“双通道”认定服务。 20.1 需提供要件 ①《盘锦市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药品使用评估认定表》一份(资料来源:就诊科室医生) ②相关病历材料(资料来源:就诊人) ③社会保障卡原件(资料来源:就诊人) 20.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病案室楼309房间 20.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20.4 温馨提示: ①高值药品的审批有效期为12个月,超过12个月后需要重新办理。 ②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咨询电话:0427-7650350,监督投诉可拨打电话:0427-7650330;13909876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