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规环评﹝2017﹞4号),现将《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渤海院区)DSA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公众如有异议,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涛,04277650865

附件1:自主验收评审专家意见

附件2:专家签到表

附件3:验收组签到表

附件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5:自查报告

附件6:总结报告

公示文件
附件1:自主验收评审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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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专家签到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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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验收组签到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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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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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自查报告.pdf
1.04MB下载
附件6: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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