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规环评﹝2017﹞4号),现将《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渤海院区)DSA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公众如有异议,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涛,04277650865 附件1:自主验收评审专家意见 附件2:专家签到表 附件3:验收组签到表 附件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5:自查报告 附件6:总结报告 |